我有個朋友做Design手作仔,係啲皮革用品之類,上年喺個細商場租咗納米舖位,雖然租未算太貴,不過佢全職經營,燈油火蠟加埋自己都要生活,每個月淨利潤得幾千,結果頂唔到落去,要重新出發搵工。
其實本來可以有轉機嘅,因為上年臨放棄之前,有個國內人行過佢個場,睇中咗佢啲設計同產品,買過一兩次之後就提出合作方案,大前提係唔再用返我朋友個brand,要印佢哋喺國內嘅品牌名。
我朋友話:「佢個brand name係簡體字,個logo仲要抄A&F(Abercrombie & Fitch),隻鹿一模一樣,英文叫AF,再配個九唔搭八嘅簡體字牌子名。」
嗰個國內客畀我朋友嘅報酬係幾吸引,總之設計完就印一個老翻logo加一個簡體字brand name,不過我朋友唔制,典型Designer風骨,可惜佢阿爸阿媽唔係咁睇,當我朋友無法再負擔租金同生活而決定要結業嘅時候,兩老係咁畀說話佢聽:「多餘!咁硬頸做乜?而家咪又要執!最緊要搵到錢啫,就算去大灣區又點啫!返大陸又點呀!骨氣當飯食呀?你睇下呀邊個個仔……」
其實我朋友唔介意有人正正經經搵佢去做designer,但要遷就國內市場用老翻logo再印簡體字出賣自己嘅作品就唔得。
而家佢返正職之餘,仲係keep住去design,間唔中搵市集場賣下product,又學人研究點搞online store,但佢話一樣好enjoy,完全唔後悔當初作出嘅決定,大灣區同埋大陸好多錢搵又點?唔鍾意就係唔鍾意。
有啲嘢唔使同人比較,人哋點樣係人哋嘅事,最緊要心安理得,用自己喜愛嘅方式生活。
聽過一句說話:「唔追任何浪潮,唔趕搭任何船,因為有自己嘅一片海。」唔知係咪磁場太近,身邊好多呢類硬頸嘅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