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個舊candidate因為升職想請我食飯,可惜冇晚市,Lunch又就唔到時間,唯有再等多一排先。
佢份工係我介紹,仲記得interview嘅時候佢咁講:「我有案底,不如算啦,你個客實唔會請我。」
佢話剛剛畢業嗰陣少不更事,有次因為親細妹畀人撩,先爭執後出手,被控蓄意傷人罪,認罪後罰款同埋留案底。
「好後悔後生咁衝動,如果可以返去以前,我一定唔會出手,精人出口,笨人先出手。」
我:「諗嚟做咩?冇人可以返去以前,但所有人都可以由呢一刻重新開始。」跟手我send咗份CV畀個客,最後請咗佢,一做就5年,而家仲話升職。
爭我一餐咪走數。